逸倏的垫子 的个人资料逸倏的垫子照片日志列表 工具 帮助

日志


12月22日

又见忆莲

     周六和两个相识十多年的老友,一起去看林忆莲的演唱会,算了算,认识林忆莲的时间和相识这两位老友的时间竟然差不多。Sandy搞了个我们都不大喜欢的金色发型,虽然我有所准备(因为她今年新加坡的演唱会就是金色朋克发型),但还是不能接受,记忆中的她还应该是知性、温雅的,不过开场她说了句话“虽然头发是金色的,但我还是林忆莲”,还对着台下的歌迷倚老卖老的说“我是看着你们长大的”,我们几个齐声回答“是!”吐舌,林忆莲代表着我们的青年时代。
     听林忆莲的歌就像回到了初中时代——单纯的崇拜年代。那天提到偶像问题,我说,十五六岁正是确定偶像的年代,之前太小所有的人都是偶像,之后浮躁所有的人都算不上偶像热烈的笑脸。当我妈知道我要去看演唱会都说:那时候你们那么喜欢林忆莲,我很惊讶,我说你知道我喜欢林忆莲吗?因为每次磁带我都是偷偷去买的啊!呵呵,看来家长就是比小孩子精明,掌控全局却不漏声色。
      演唱会上,Sandy把最经典的老歌做成串烧,当唱到《当爱已成往事》时,有人喊“李宗盛”,Sandy大方的说:这是一场对场歌曲,但是我相信合唱更好听。于是全场非常整齐的与Sandy合唱,当Sandy唱到倒数第二句“忘了我就没有痛”,全场齐声“忘了你也没有用!”,我相信在绝大多数歌迷心中,还是希望看到“宗莲合璧”,我也一样天使。但是我们更尊重Sandy的选择。
     在演唱会结束时,所有的灯光都亮起,还有人在不停的鼓掌,我们本打算走了,可是突然有人喊“诱惑的街!”,那是我最喜欢的歌,Sandy从未在现场演唱过,我马上跟着就喊“诱惑的街!诱惑的街!”。过了一会,穿着牛仔裤的Sandy再次上场,竟然真的清唱起了《诱惑的街》,歌声响起,我不知为什么竟然留下泪水,我想是喜悦,听到自己的偶像唱自己最喜欢的歌,而且是那么的意外。
 
     之前某天,突然想查查忆莲有没有写过什么书,查到以后差点晕倒,又不得不点头笑称:这才是林忆莲。书名是《林忆莲—上海回味》,是本菜谱。
     
    这就是不一样的林忆莲。